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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浮市人民医院商业区招租方案

发布时间:2013/01/31 点击数: 【字体:

一、竞租有关条款及要求

㈠招租内容及有关规定

1、商业区位于新院内门诊楼负一层,面积约1000㎡,租期5底价4万元/月,前两年租金以竞标价缴交,第三年在竞标价的基础上递增5%;第四年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%;第五年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%租金每3个月缴交1次。签订承租协议时,承租方须向我院交付15万元的保证金,此款在承租方无违约,租期届满时无息退还。

2、商业区拟经营范围:①餐饮;超市、花店、书店等。经营项目要依法依规经营,不能产生油烟、恶臭、噪音、振动、热污染、光污染等,不允许经营化工原材料及易爆易燃危险项目。

3、承租方须整体承租,不得对该商业区进行整体转租或二次招租。若要转租,必须经云浮市人民医院和市卫生局同意。

4、承租方需对商业区自建间墙及门窗,室内外自行装潢,安装水电等。装修方案需报我院审核同意后实施,限期完成。装修前,承租方须向我院缴交装修质保金50万元,此款在装修完工,对房屋原结构没有发生破坏,经医院验收合格,报市卫生局同意后无息退还。

5、承租方投入的不动产(包括门窗、地砖、天花、楼阁、灯饰、电源开关及插座、水电管线、户外广告招牌等)租赁期满后无偿归院方,退租时归我院所有,承租方不得损坏或拆除。

㈡竞标者资质要求

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、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,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,并通过2011年工商年审,同时经营酒店或超市5年以上,有年营业税额达50万元以上经营业绩;医院和市卫生局要对竞标人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核定。

㈢竞租事宜

1、符合经营要求的竞标人需交纳竞标保证金3万元;

2、竞标保证金:未中标者保证金可如数退还;中标者3天内不签订合同,视为放弃,保证金不退还。

3、公开竞租会初定于2013 2 1 日上午9时正在云浮市人民医院内举行,如有变动另行公布。

4、本次招租是有底价竞租,报价低于底价无效,报价高于底价的按“价高者得”原则确定中标者。

报名事项:

1、报名时间: 2013年124—— 31(节假日不办公)。

受理办公时间:上午9时至12时、下午3时至5时。

2、报名地点:云浮市环市东路120号,云浮市人民医院总务科

3、报名所需资料:携带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(提供原件备查),授权委托书原件。

4、联系电话:0766-8830929   联系人:陈先生

二、云浮市人民医院商业区竞租规则

㈠本次竞租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自愿、诚信的原则。

㈡参与本次竞租的合格竞标者不得少于叁家。

㈢本次竞租为有底价竞租,竞价方式为“逐步加价”,价高者得。

㈣本次竞标底价为4万元/,每次新出价需大于当前最高出价,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元以上(以千元为单位)。最后一次最高报价者经现场工作小组确认后即为中标者。参与竞标的各竞标者需签名确认中标结果。

㈤有意竞标者可先察看现场,再办理报名手续。竞价会前,各参与竞标者须交纳3万元竞价保证金。未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会后即时退还。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,则即时转为租金。中标者3天内不签订合同,视为放弃,保证金不退还,由第二高报价者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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